关于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奖惩情况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5-27
各位2014届本科生同学: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是毕业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填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格发放。《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在就业指导中心领取,《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学生处发至各院系。
二、表格填写。作为毕业生离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院系应加强教育和指导工作,组织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每位毕业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要严肃认真地对待,保证填写质量。须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端正,不出现错别字,不涂改。在填写前要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的填写求详见填写范本(附件2)
三、表格审核与提交。各班级要做好表格资料的审查工作,对学生填写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表格:
1、将每一份《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夹在该生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
2、将表格分类:(1)有贷款的学生;(2)受过处分的学生;(3)无贷款、无处分的学生;(4)港澳台侨生。并按照以上类别提交,同一类别的按照学号顺序摆放。
3、请在各班委在6月9日前将审核无误的奖惩表上交到学工办。
注意事项:
1、请各班委做好材料的审核把关,如果有不合格的材料,务必退回重填(电子版可在学院网上下载)
2、只接受以班级为单位的表格提交,个人或者宿舍提交不予以受理
学工办
2014-5-27
附件一:《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
附件二:《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
附件三:《毕业生登记交表、奖惩登记表交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