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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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

 

 

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33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根据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范围和我校创新强校工程的建设规划,本次组织10种类型的项目申报,拟共推荐项目73项,具体包括: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教学团队等。其中,教学团队项目的申报单独组织,按照《中山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课程教学团队项目暨省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拟推荐数为10项。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将由广东省教育厅另行组织通知,不在本次项目推荐申报范围之内。

 

 

二、项目申报要求与范围

 

 

(一)申报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相关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及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2)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在同类项目中具有较突出的特色和优势;(3)改革建设的思路清晰、理念具有一定先进性,目标和预期成效明确,方案设计合理,方法与措施科学可行。

 

 

(二)申报范围与限额

 

 

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含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视频公开课两类。具体申报对象包括如下两种:一是原有省级精品课程转型升级。所有2003-2010年间立项建设的原省级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及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的暂不列入转型升级范围)均可申报转型升级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二是新建省级精品开放课程。本年度学校拟在校级精品课程(未被评为省级以上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基础上,推荐18门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

 

 

精品教材项目主要面向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课程(含通识教育课程)、基础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课堂教学的新编或修订教材,有校级精品教材建设基础的适当优先考虑。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10项。

 

 

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围绕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国家重点建设及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开展建设。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5项。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旨在通过校企、校所等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建立健全资源共享协同育人机制,尤其鼓励和支持跨院(系)、跨专业进行应用学科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逐步形成有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5项。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拟在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求的相关行业领域,布点选取具有较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办学特色突出,人才培养国内外竞争力较强的学科专业进行建设。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2项。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为通过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等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整体提升,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的改革成效与鲜明特色,与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和行业产业等领域紧密结合,符合社会需求,起到较好引领示范作用的专业点。鼓励法学专业开展综合改革,设立法学人才培养方向;鼓励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含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开展综合改革,加大养老服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力度。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7项。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主要将以学科或专业大类为平台进行申报,重点支持在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组织管理机制等多方面进行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5项。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要求是已签约承担本科生的实践教育教学任务的校外实习基地,优先考虑具有校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基础,促进建立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的项目。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8项。

 

 

此外,本年度拟推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3项,具体将由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申报。

 

 

上述每个推荐项目只能申报一种建设类型,已获得省级以上立项建设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上述各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格请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申报指南准备和审核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22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及本单位《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文、理工科教学单位的申报材料(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报送教务处,其中精品开放课程、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项目的申报材料请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徐小梅、吴慧英,电话:39332174、39332221,邮箱:[email protected]精品教材、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材料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人:黎彪,电话:3933217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医科项目(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外所有其他项目)的申报材料请先报医学教务处,联系人:周花,电话:87333564,邮箱:[email protected]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申报材料请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李红,电话:84110903,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向省教育厅推荐。

 

 

本通知附件不下发,请直接从教务处主页通知中下载。

 

 

附件:1. 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

 

 

2. 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中山大学

 

 

2015年4月10日

 

 

抄送:医学教务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
1.
31附件1: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rar
2.
31附件2: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1附件1: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表.rar
附件:31附件2: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