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13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升学登记、回生源地登记等手续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5-07
根据毕业生毕业教育和离校的有关安排,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是为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内升学、出境升学登记等手续的时间。除已完成《就业协议书》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外,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国内升学、出境升学的毕业生,须在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通过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其他毕业去向管理)向学校提出相应的申请或登记,经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6月1日后,在已落实就业单位、升学、回生源地等去向之间进行调整的,学校不再予以办理。
对自己的毕业去向不作任何表示的,视为默认学校将其就业方案列为回生源地,并延期办理回生源地派遣手续。